森林公安过渡为政法编制过程中的两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51:08
请教下大家:
1.受过行政处罚,判处缓刑的人员,能否转为政法编制。
2.病休有没有时间长短,也就是2003年机构改革后,没有竞争上岗的民警,单位通过关系办理了病休手续的人员,六年来也没有上班,这样的病休人员是否有资格与上班的民警竞争政法编制?
谢谢大家了。

行政处罚的好像可以,只要在转制之前没有被调离公安队伍。判处缓刑的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是需要开除公职的,所以不可以。
病休这玩意不好说,他既然能办病休那么就有病好的那一天,转制时好了仍然可以让其转制的。

我认为应该不行吧 毕竟受过行政处罚 是有记录的 而民警是属公务员编制 是不能有不良记录的(不知道你们的具体转编形式是怎样) 病休是假如是工伤还好说 时间跨度比较大 单位在考虑时应该会想到你还能不能胜任这新工作 而且在加上还有那么多人排着队等着转编.
事在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