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两城市相距200千米。张叔叔开车冲A城市以40千米/时的速度开往B城市回来只用了3小时张叔叔来回的均速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48:16
一定要有算式噢!

来回路程为200×2=400千米
去的时候用了200/40=5小时
来回平均速度:400/(5+3)=50千米/小时

去的时间=200/40=5小时

来回的平均速度=总行程/总时间=2*200/(5+3)=50千米/时

200/40=5h
400/(5+3)=50Km/h

去用时200/40=5 平均速度200*2/(3+5)=50

(200*2)/(200/40+3)=50(千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