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事故属于什么性质的案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33:43
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仲裁案件,属于那个?

交通事故要看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
如果是因人违反交通管理规则,致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就会涉及到刑法上的交通肇事罪。同时被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如果是没到刑事的程度就一般涉及到民事,即侵权方给予受损方民事赔偿等。

行政案件是行政相对人告行政主体,简单来讲就是“民告官”,所以除非交警他们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上,明显不当,不然不会引起行政诉讼。

至于仲裁,就扯的更远了。仲裁是针对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且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所以交通事故不存在仲裁的问题。
你可能把仲裁和调解搞混。因为交通事故的双方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