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0:28:32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各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应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督促下属单位和部门,建立并严格执行与其业务相应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对下属单位、部门的抽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不作限制规定。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