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谁给我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24:41
我对象家的房子要动迁,他们家人同意我在院里建个门房,也说好房子动迁款也属于我.于是我花了四万元在我对象家的院里建了个150多平的房子.但现在都过去了三年了也没有动,而我现在不想和这个对象处了,但当时没有想太多没有写什么协议,现在我想后补一个写据,上公正处他的父母是不会去的,但个人写的协议双方签字有效吗?怎么写才会没有后顾之忧呢?他还有一个哥自己有房在外面住,还有一个弟弟也结婚生子了在我建的门房后的正房住,等于现在这个院里住着我对象的父母还有我对象和他弟弟的一家人,但他弟弟和哥哥是不会给我签字的,他的父亲在我建完房的第二年就去世了,就算我写个协议也只有他的母亲会签字和我对象,这样的协议好使吗?房子是父母的,
是不是只要他的父母签字就好使了呢?请给我指条路吧!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问了一些网上的律师,不是有的不理我,就是让我打个条,但怎么打也没有说,所以就上这里来问问了,看有没有人能帮到我!

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有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种,你建房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这房是你建的,拿别人就抢不去,虽然如此,你多准备些证据还是有好处的。

双方签字的协议是有效的。不过具体协议怎么写要看你们协商的结果啊,是他们折价把4万块退给你,然后房子归他们呢,还是你要保留获得房子动迁款的权利。前一种呢,按一般的债务关系写个欠条也行,后一种可能会麻烦点。毕竟你不打算做一家人了,他们也没理由再便宜你,是吧。

你建的房子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当然如果他们承认,签协议确定归你所有又是另一说)推定为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也就是她父母。父亲去世,其份额由妻子儿女继承并共有。所以,你的协议最好是有全部共有人的签字。 否则还是考虑第一种情况,由你女友或者母亲单独把钱退还给你。

希望对你有用。

协议一经签订就是有效的。所以不一定要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