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投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48:18
招标时比如业主给出的投标限价是1000万,中标通知书也发了,而业主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变更项目的实施范围,致使工程造价锐减60%以上,作为投标方,怎么处理?急。谢谢。

我来谈一谈我的看法,首先你要把招标文件再仔细看一遍,具体的合同条款有哪些,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包括了工程量调整的具体措施,如果有,你们只能接受,如果没有,那就要协调了,协调不成,只能走司法程序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和业主弄僵,因为你还要施工,可以协调搞点索赔什么的,弥补一下,你看是不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三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根据以上情况,招标人擅自变更招标范围属于违规行为,投标人可投诉相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话,需要与主管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