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至一人重伤,为什么办理了取保候审还会被再次拘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1:56:12
在赔偿完受害人家属后,在检查院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为什么今天法院又拘留了肇事司机?法院说是进入了审判阶段,还得拘留一段时间。这种程序是否正常?如果正常的话大概需要多久可以结案,在公安局交了5000元保证金,法院交了10000元保证金,法院会怎么判?河北唐山的
被害人已经痊愈并已经开始工作,和被害人也已经达成协议:放弃追究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法院为什么还追究?会怎么判?

呵呵 你是唐山哪的啊,你所说的很正常,这是法院要判实刑,怕你跑了,所以先将你收押,但你所说的已经赔偿了受害人家属,应该不会判很长时间,最长不会超过2年,在我们这里向你这种情况应该能判缓刑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笨 不知道怎么想的 还喜欢开车 呵呵 撞人之前不知道早晚会出事啊 我就尽量少开车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