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B购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后依法向B索取赔偿,所依之法是民法还是经济法中的产品质量法??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07:32
原题是这样:
某市机要局向k公司购买办公用品(手提电脑十台),后出现质量问题,现该局依法向k公司索赔,其所依之法是? A民法 B经济法
这个答案选的是A 各位高人能否帮我解说一下啊 我看了以后还是不太明白
我倒是想起来些东西:
基于合同关系,质量问题,也就是违约。肯定要依据合同法、民法。但什么是违约?出现质量问题的违约有两种,一种是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一种是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例如《产品质量法》。请看《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那么,基于以上分类。质量出现问题,就要分情况了。一种是质量连国家相关标准都达不到,举证时就要引用《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一种是质量虽然达到了国家的标准,但是没有达到合同双方约定的更高的标准,这时基本不需怎么引用《产品质量法》,举证靠《民法》、《合同法》才对。
另外,希望楼主分清楚,为什么《产品质量法》属于经济法而非民法的范畴,应为它主要的调整对象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生产者、经营者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民法》、《合同法》只有在行为人一方有违约或侵权行为时到达另一方时才可以依据,而只要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国家相关行政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这一点,你可以从《产品质量法》中的后半部分看出来,都是说生产者和销售者在违反该法的情况下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可见,作为经济法之一《产品质量法》,同样多的是被引用在行政处罚以及其他领域。
补充:
楼主,说了题才能帮你解决问题,下次记住啊。
从题中可以看出,该题要考的知识点不是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要依据民法还是经济法中的产品质量法的问题,而是某市机要局与该k公司的关系。这只是一道涉及法律基础知识的常识题。楼主想太多了。民法与经济法的最大区别,如上我所说,就是调整对象的不同。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机关和市场经济参与者的关系。该题是要考你,该纠纷中,政府与K公司的关系属于那种。这里是一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虽然一方是政府机关,但在该关系中,K公司和其有这平等的地位,适用民法。
经济法
因为产品质量法是经济法分类下面的。也有民法内容,界限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