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34:15
7月24日我在公司下楼的时候不慎滑倒,导致小臂骨折,事情发生 时间是早上4:30-5:00 ,当时自己以为是扭伤并没有在意,夜班下班回家后,发现手臂肿胀严重,于当日下午13:30去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臂跷骨骨折,由于当时着急,医生给我写的距离受伤时间为一天,公司说医生给我写的时间与我的受伤时间不符,并称之不能报工伤,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可是医生不给我改病治。。。
可是医生不给我改病治。。。
只要公司承认你确实出过事故,而且部位与你现在的部位相同;仅是差在时间上是没有问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之内有效;公司理应给你报工伤的。事在人为,不要把关系弄僵了,完全可以办好的。祝你成功!
上医院找到诊治医生纠正医疗诊断书.
应该属于工伤。医生书写的病历只是辅助材料,不能以此为理由不申请工伤认定。
这个跟医生说没多大的关系,只要能证明你是在下班的时候摔伤的就行了,你可以找一个人去证明你是在当时受伤的就可以了,下次这种情况就不要太大意了,以后在发生工伤的第一时间就应该去找96888申报工伤,以后公司就懒不了了,按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