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会计证是泰安市的,是08年10月份领的,我现在想调入西安,我需要什么手续?希望有人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12:50

你好。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如果你准备长期在外地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然后再在新的注册地参加继续教育即可。
5、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你会得到最直接有效地答复。

你最好问一下西安市财政局,看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