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权财产问题,请知道者回答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1:00:59
我想问一下,我的妹妹跟她男朋友要结婚,房子是男方买的,但是装修费用是我妹妹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我想问一下如果妹妹离婚,房子属于谁?装修费用能否获取回来?
装修产生的附加值如何进行评估?如果只有装修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仅仅是要结婚,说明这房子是购买于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那应认定为属于男方的财产。除非双方做特别约定,约定有女方的份额。

一、房屋是婚前全款购买还是贷款购买
1、全款购买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贷款购买的,首付款及男方婚前负担的按揭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房屋剩余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装修费用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女方在婚前负担,则装修所产生的房屋附加值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是婚后装修则附加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装修费证据:
1、装修合同
2、写明交款人为女方的装修费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3、交款日期在结婚登记前
4、对于装修产生的附加值还要进行评估。
四、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到你当地的公证处即可做该公证。

房子是婚前买的当然是男方的了。双方协议男方应该给女方一些补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具体问题房产归男方,如果有证据,装修费可以要回。

房子如果是婚前买的,归男方所有

房子属于男方,但是由于你妹妹出了装修费,所以你妹妹因为附加而对房子有部分权利,可是房产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如果要分手,你妹妹可以向男方要回装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