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基金今年什么时候提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09:34
烟台住房公基金今年什么时候提取

凡是通过公积金或商业贷款买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在每年10月、11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属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不是同一管理中心的,应先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申请);属于商业贷款买房的职工,向单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当年还款计划表(注明还款余额,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这两种情形由单位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提取。

此外,没有贷款买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离休、退休(包括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的;农民合同制终止劳动合同的;调离烟台市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往外地的;异地求学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夫妻双方均失业两年以上,且夫年满50周岁、妻年满45周岁;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符合条件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都可由单位办理提取。(YMG记者 孙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