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纳税人营业税、增值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42:5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第八条的规定,从1994年6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可以凭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计算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问题:我司是超市,是一般纳税人,现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冰冻带鱼一批,不知该普通发票能否抵扣13%的进项税?因为当地不产带鱼,不知这带鱼是否属于文件所述的“农产品”?
也有人说不能抵扣啊?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他不农业生产者,必须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超市直接从其手中购得的农产品,才允许(在税务局批准)按13%抵扣
有没有权威的答案?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冰冻带鱼属于该范畴,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不管从哪里取得,只要是正规发票就可以抵扣。
  按法可以抵扣的东西,不要税务机关批准。

明确的回答你,不能抵扣13%,只能按3%抵扣(如果是09年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后购入的,按3%抵扣,如果是09年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前购入的,要看小规模纳税人的性质,因为实体法从旧。)
你不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的,这条就决定了不满足13%抵扣的条件。
13%抵扣,是国家为了鼓励多购买农业生产者的农产品才规定的,不满足这个条件,后续的都不用看了。
建议你可以去看下最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农副产品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具体的你还要和当地的税务部门联系,看应该走什么手续抵扣啊

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