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加无证驾驶应付主要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46:28
我方为重型自卸货车,事故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第三条: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对方为两轮助力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车把悬挂物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防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及第六十二条第六项第六条(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之规定
事故鉴定书认定双方当事人应分别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请问这样认定的合理吗?所负责任合理吗?

应该是合理的,双方都有违章之处, 最主要的是转弯车让直行车,他是酒后驾车,但没醉酒,如是醉酒就应负全责了,没执照是现在骑助力车的普遍现象,所以我认为55开认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