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但老板拖欠我三个月工资不给我,还吓我,怎么办?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11:32
我是今年3月份在沈阳毕业的一个学生,今年18岁,学的幼师,我到了东陵区的一个早期教育中心应聘成功,就在那里上班了,起初都很好,那是新开的一个,我去的时候还在装修房子,我和其他几位应聘上的姐姐一起帮助装修,特别辛苦,而且很冷,但是我们坚持过来了,4月份就开业了,起初一直都很好,老板对我们也很好,有时还请我们吃饭,期间我生病住院了半个月,老板和她的老公还带了东西来看我,后来出院了,工资给了我800(我们那里底薪是800,有课时费,有提成)我想我耽误了半个月,还去医院看我带那么多东西,就不好意思要这么多,我就推辞,老板说没关系,有几百是我生病的补助,去亿元看我就是人轻伤的,跟工作没关系,那时我觉得很感激,可是慢慢的,适用期三个月过去了,我们要签正式合同了,但是签完之后慢慢都变了,很多事情变得特别快,后来一个一个的大家都走了,可恶的事她还挑拨我们几位相处非常好的姐姐,大家觉得很失望,后来一个一个的都走了,于是,我也辞职了,但是她说我得留这里一个月,等找到新的老师,跟她做完交接,我就可以走(当时她是压了我们半个月的工资),我答应了,后来到了7月份,我上了一周班,突然我家有点急事,我那天下班就走了,我给我同事发了信息说帮我清一下假,可是等我回来之后,我老板很生气,就说把她新找的老师找来,我跟她作下交接,我就可以走了,那老师来了之后,我就做了交接,然后老板让我把合同给她,我就可以走了,我就给她了(当时工资还没结,我也不知道,后来别人告诉我的工资没结不能给她合同),后来我问老板工资什么时候能结,她说得等月底结算的时候,我没那工资就走了,月底我来的时候,她说他要注销这个地方,等她注销万结账的时候在来,我又走了,后来我另外一位同事也走了,她说工资都结完了,我就有点急了,因为别人都结了为什么不结我的?我又回去了,但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就找了一个以前跟我一起在这干的姐姐,跟我一起,老板还是说没有,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的那位姐姐帮我说了几句,然后老板竟然指着她骂起来,说:如果你是来这里叙旧,或者看看,我欢迎你,你多事你就,赶紧走,然后就把她往外推,特别恐怖,我怕有什么事,就去拦,我那为姐姐就先出去了,我也打算出去,但是拉门的时候,老板竟使劲拉我一把,跟我吼:你别出去,我感觉挺恐怖的,因为我挺瘦的,她拉我那一下我也挺吃不消,后来我还是出去了,我就报警了,说,这里发生了点员工与老板工资之间的纠纷,

你的权益被侵犯了,首先您可以到您当地的劳动站信访,他们会给你解决的,二,如果您那里没有劳动站,您直接去劳动局投诉(原因是您的最近有劳动站,他们会让你先到劳动站),可以信访或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您可以坚决反驳,根据《劳动合同法》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就会跟您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期限不满6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一年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年期限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一般须在入职30天签定,如果没有签订,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假如你不想干了,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任何理由),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如果你过了使用期,您要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申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找当地劳动局吧!其实很多在广东打工的农民工都是这样没有办法!

很简单,打114查询你所在地方的劳动仲裁的电话,然后打电话投诉就可以了,现在是60年大庆,肯定能成功的。

查114一下当地劳动仲裁的电话,去那告他们,最好叫上其他没给工资的!

你的权益被侵犯了,首先您可以到您当地的劳动站信访,他们会给你解决的,二,如果您那里没有劳动站,您直接去劳动局投诉(原因是您的最近有劳动站,他们会让你先到劳动站),可以信访或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您可以坚决反驳,根据《劳动合同法》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就会跟您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期限不满6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一年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年期限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一般须在入职30天签定,如果没有签订,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假如你不想干了,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任何理由),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如果你过了使用期,您要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申请.

你还可以去义务局,或告他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