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快三年了,可以告他强奸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2:37:07
女友把女友当时不到18岁,,和一个男的发生的关系,,过后怀孕了,把小孩生了下来,,那男的知道后就消失了,到现在才找到,现在女友得了妇科病,现在还能不能告他,那些医院的单子都还在,男的不承认小孩是他的,如果告他,可以判多久?应该准备什么样的证据,,小孩算不算证据,还有那些医院的单子?小孩生了下来,,现在才找到那男的,
有没有人告诉我,,急,谢谢 ,就是想告他强奸,因为不是本人的事情,所以不知道,如果想告他强奸,怎么样才能告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所述,如果起诉强奸,还在追诉期限内。但是我觉得你告他强奸罪,被判决的可能性不大。你女朋友当年很可能是自愿的。不过你可以起诉,要求那男的每月给孩子抚养费。

告强奸不成立了,可以找他要抚养费和赔偿了,因为有DNA作证。

当时那女的如果是自愿的就不能告他强奸,女的最好拿出自己是被强迫的证据,强奸罪中被告必须有女方自愿的证据,如果他没证据应该可以告成功

告他可以。但是不是强奸这点很难证明的。看情况,当时做爱时,女的是否自愿 , 那男的是为了逃避责任消失的还是两人自然分手 , 拿小孩可以去做DNA亲子鉴定 , 如果那小孩是那男的孩子, 那男子就应该负有抚养责任。还要看,当时那男子消失的时候那女的是否报案 , 如果当时没有报案和向法院提起诉讼 , 这个过去3年了 , 就过了诉讼时效 , 就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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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知道 你女朋友 当初是怎么会和他那个的 她要是不愿意的话 能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