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法人代表人权限的限制一般不能对抗第三人。怎么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27:56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有转述请注明出处:

一般来说,这被认为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一个条款。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内部规定,这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只能独自决定1000元以下的合同,超过1000元以上的合同,必须提交企业集体讨论决定。但是这个法人代表在于外面签订合同时,虽然超过了1000元,但是没有提交讨论,自己自作主张就签了字盖了章了。那么这个合同按照企业内部的规定应当是无效的,但是法律用“法人代表权限的限制不能对抗第三人”这个制度来决定,这个合同是有效成立的,你内部对法人代表的限制不能及于外部。
这个制度设计的意义,就在于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维护交易的稳定,尊重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是想,当每个当事人在于法人代表交易的时候都要查查这个法人代表是否有权利签合同,必将给交易带来很大的障碍。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