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到哪个部门办理这样的产权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2:30:30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朋友女的,已经20多岁了,今年其父母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说明所有

财产归女儿所有,对于房屋父亲享有居住权,但是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的其父

亲,现在此女想把产权过户给自己,可以吗?怎么办?

另外,其父现在领一妇女女和一孩子到家居住,那么此女应如何利用法律手段

将这个妇女和孩子驱逐出去?
请各位帮帮她的忙,谢谢啦

参考2楼。除非你把房子卖了,那么他就失去了居住权。快点去过户。

第二件事,是这样的房子所有权是你的,你享有支配它的权利。其他人无权侵犯。

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登记。

拿着协议找房管局。
至于赶走老头子的新春和她的孩子,我实在不好说什么,子女应该为父母着想,如果老头子确实跟那女子合得来的话,又何必来个棒打鸳鸯呢。父母既然在离婚协议中写了将全部财产归女儿,那么他现在可以说是一无所有。父亲为儿女付出了那么多,儿女难道一点也不回馈给父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