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利息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06:25
举个例子来说
甲公司2008年1月1日购入面值为200万元,年利率为4%的A债券;取得时支付价款208万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发放的利息8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万元,甲公司将该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08年1月5日,收到购买时价款中所含的利息8万元,2008年12月31日,A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12万元(不含利息),2009年1月5日,收到A债券2008年度的利息8万元;2009年4月20日,甲公司出售A债券,售价为216万元。甲公司从购入债券至出售债券期间累积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2008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确认投资收益为-1万元,2008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8万元,2009年4月20日出售A债券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4(万元)(216-21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12万元(212-200)=16(万元),甲公司累积确认投资收益=-1+8+16=23(万元)。

债券1月1日购入,次年4月20日出售,确认的利息只有一年。次年1月1日到4月20日,没利息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一般来说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债券一般实行的是全价交易,即应付的利息已经包含在债券价格里面,如果是国债的交易一般是净价交易,即交易价格里不包含应付利息,但在交易清算时,买方必须支付相关应计利息,一般在股票交易行情系统里都能看到相关应计利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