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问题:我应该告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9:41:40
甲拥有房屋所有权,未居住期间由乙负责看管,但乙在未经甲同意后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丙,现甲要求并搬出此屋。甲现在时原告,那被告是乙还是丙?

那就要看甲提什么样的诉讼请求了:
1. 如果甲是以物上请求权请求丙归还房屋,那么被告就是丙。因为物权是对世权,只要是侵犯了物权的人都可以成为被告,而不论原告与被告之间有没有债权关系。至于丙败诉之后再要求乙承担责任,那就是他们之间的事儿了。
2. 如果甲是以债权请求权请求归还房屋,那他只能告乙,因为甲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甲和丙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才能互相要求履行义务。所以,甲不能直接以丙为被告起诉。

乙是无权处分,房屋所有人甲享有追认权,如果甲同意则租赁有效,甲不同意则可以乙未被告起诉。如果丙为恶意,则也可以为被告

乙啊,如果丙明知房子不是乙的,乙也没有处分权但还是承租了房子,那么丙也可以成为被告

很明显应该告乙。

告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