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丞相除了耶律楚材还谁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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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丞相刘秉忠助忽必烈成就帝业

刘秉忠(1216年——1274年),字仲晦,初名侃。17岁时,做过邢台节度使府中令史(秘书),后弃职隐居。先入全真道,后出家于天宁寺(今邢台西大寺)为僧,取法名“子聪”,自号藏春散人。四处云游,博览群书。

1242年受到北方禅宗领袖海云的赏识,以其“博学多才艺”,推荐给元世祖忽必烈,成为忽必烈言听计从的重要幕僚。他事忽必烈三十多年,“参帷幄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官至太保,参领中书省事(即丞相)。据《元史》记载,刘秉忠“以天下为己任,事无巨细,凡有关国家大体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听,帝宠任愈隆”。

蒙古贵族在统一中国过程中,大肆烧杀虐掠,刘秉忠多次劝告忽必烈不要滥杀无辜。

刘秉忠向忽必烈介绍了一整套封建治国平天下的经验和理论,采取一系列措施,奖励农桑,兴修水利,设立学校,统一建立官制,对于医治宋末元初的战争创伤,促进我国经济、文化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为了协助忽必烈成就帝业,刘秉忠先后向忽必烈推存了张文谦、张易、许衡、姚枢、窦默、王恂、马亨等数十位雄才硕学。这对于忽必烈改革蒙古旧制,采用中原汉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邢台县郭守敬、沙河人张文谦以及元代的大学者张勇、王恂等,都曾和刘秉忠一起在邢台县西部紫金山同过学,后都经他推荐入仕元朝,对我国当时天文、数学以及水利事业的发展有着突出的贡献。

蒙古国官员起初没有俸给之制,全凭掠索饱私囊。1254年忽必烈采纳刘秉忠提出的附古例、定百官爵禄的建议,并逐步推广到全国。另外,针对蒙古官无定制的现象,刘秉忠又提议定百官之制,并详细制定了各级官员的职务、名额及俸禄,为元朝建立了一套规范的国家机构和官僚体系。

1260年忽必烈称帝,刘秉忠受命制订各项制度,如立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设枢密院掌握兵权,设御使台主百官升降,举朝仪、定章服、修律历等。1264年忽必烈授刘秉忠为光禄大夫、太保、参领中书省事、同知枢密院事。1271年在刘秉忠的提议下,忽必烈改国号为大元。

脱脱。
脱脱(1314年~1355年) 亦作托克托,蒙古族,字大用,蔑里乞氏。幼养于伯颜家,从浦江吴直方学。元朝元统二年(1334年),任同知宣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