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将我买的二手自行车还给原失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30:33
一个多月前,从内网发贴求车得到通知,我在学校图书馆附近花了100元从一对情侣那里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骑了这么久,突然有个女的说我的车是她被别人偷的那辆,向我索要。现在我又找不到原来卖车的电话,不在学校也找不到内网上的信息。她说他有权索要自行车,我自己买的车,我有义务交出事先不知是赃车内情而购买的赃车吗?
她说她同学可以作证,她说自己能够证明,我是善意第三者。请求懂法律的给说说,物权法106,107条明确规定,善意受让人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所有权。

对不起,根据《物权法》内容,盗赃物并不构成善意取得,也就是说,即使你是善意(即不知情)的,仍然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即要归还。

然而您作为受让人是否有权在归还自行车前要求该人先给付您购车所得要视情况而定:
1.您在商店等正式场合购买,那么你可以在归还自行车前要求对方给你购买该自行车出的钱。对方不给,你可以行使留置权,不还。
2.您并非在正式场合购买,如路边的地摊或私下买卖,则你只能归还自行车,再向卖车给你的人索要违约赔偿。但若你找不到卖车的,诶。。。

补充回答:若对方能够证明这辆车是他的,并且是被盗走的,更具物权法对盗赃物不保护的原则,您还是无法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这与是否善意无关,您可以仔细回顾一遍上文的回答。

按法理讲,你参与了销赃,不但要还,还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不过这是小事,你可以和他耍赖,就不还!

于情于理 你都该还 只要她能证明这辆车就是她的 你不还还真的不行 轻则惹来烦恼 重则你触犯了法律 销帐有罪 虽然你是受害者 但也脱不了关系 还吧 不就100元吗 洒脱一点

她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两车子是她得才行哦。

她有什么证据,证明车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