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需本人去法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48:55
我与对方达成一致,对方愿意撤诉,写了撤诉申请书,因为隔法院很远,对方以没时间为由把撤诉申请书给我,说由我代交.他本人不去,法院会认可吗?
对方不愿给我写委托书,因为他是原告,我是被告。只是说,法院如果有疑问,打电话问他就行了。这可以吗?

可以不用本人去的,可由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代理。只要有当事人的授权就可以。

一、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扩展资料

撤诉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你好:
1、“对方以没时间为由把撤诉申请书给我”。最保险的方法:你让原告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撤诉申请寄给法官,只要撤诉申请书是原告写的,应当是有效力的。不行的话,你来寄。
2、你也可以和承办法官沟通,说撤诉申请书在你这里,叫过来是否可以。最好让法官和原告同个电话确认一下。
3、只要确实达成协议,只是不肯主动撤诉。原告开庭不去的话,法院会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