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40分!】两天前我被6.7个人殴打 如何追究对方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47:25
两天前我在单位与同事发生争执 他立即喊了3个人一起对我进行殴打 然后恐吓我说今天别想走出公司大门 下班后我在附近网吧上网 他又找了6个人左右 其中两人手持钢管 把我叫出来进行殴打 导致脸部有点受伤痕迹 左臂两厘米擦伤 由臂局部淤青 背部多处淤青 右小腿一处被钢管打破皮 伤口约1.5厘米左右 有血流出 有一个指甲发紫
已经两天了 除了小腿处和手上擦伤 别的地方的痕迹看起来都不明显了 请问再去鉴定的话能否构成轻微伤啊? 他们应负什么责任啊? 准备让那6.7个人一共赔偿1万元 索要赔偿的话 赔偿多少合理啊?我快急死了 我才18岁 遇见这事不知道怎么办好 父母也不怎么懂法律 谁来帮帮我啊 真的谢谢了!!!
已经报过案了 现在问题是能不能构成轻微伤? 如果构成轻微伤该要求赔偿多少? 构不成轻微伤又该赔偿多少呢?

最直接的方法,花钱找人K他一顿,再让他赔钱

爱莫能助啊!!!

象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去派出所报案抓他们!就说你被他们殴打,不过你最起码找个证人来证明你是被他们殴打的!还要有个医院开的伤残证明就OK了,要相信法律!

你可要求对方赔偿,对方不肯就报警,最少拘留n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