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对员工的处罚不符合劳动法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8:17:27
我是公司的一名员工
由于员工们做的品质不好
而导致客户撤单
因此公司对我们的处罚是
把一个月的全部加班费扣除

这个做法,有没有在员工的则或以通告公布出来呢?如果有,当时大家没有异议的话,那就合法.

再有一点就是罚款不得超过工资的20%.

这种做法是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首先:
产的生产工艺是由公司设计制定出来的,员工只要按照公司规定生产出来的产品,产品质量就可以说与员工无关。
其次,公司本应对产品的质量有一定的监控措施,即使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良产品,就应及时指出,而不应将错就错发往客户,从而导致客户不接受而退货撤单。
再次,产品质量与原材料的质量好坏也有密切关系,如果是因原材料质量而造成产品质量的不过关,那更与员工毫无关系。
第四,劳动法规定,对员的罚款不得超过工资的20%,显然一个月的全部加班费是有可能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