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个赔偿额度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19:42
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裁量权,由法官根据双方经济水平确定。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每个家庭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这个没有固定数字,说起来,赔5000的我见过,赔200的我也见过,其实这个就是你提出一个数字,对方对这个数字做个辩解,然后法官会酌情考虑,判一个数字。
所以,建议你提出高一些的数字,不要太离谱就基本都会得到的!
这个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家庭收入及被损害的程度,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这个法律没有赔偿的明确规定,也没有办法规定(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是个双方的事,一方出轨,另一方也有责任(或大或小,肯定有),这样的话,又怎么来认定赔偿金额呢,所以没有赔偿的规定。
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法律规定一方出轨,另一方要做出赔偿:要是另一方根本不尽婚姻义务是一方出轨的主要因素,那么出轨方要赔偿,岂不是很冤。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很多社会问题要靠道德来评判,调节
如果有确凿证据,法律唯一的规定就是在离婚分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该家庭的经济情况,酌情确定一个数额。
这个数可以适当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