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补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42:56
我父亲今年54岁母亲49岁,都是成都市金牛区城市户口。由于长年做生意没有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这种情况能不能一次补缴所有的保险费用?如果可以大概要交多少?有没有相关文件可以参考?

还好成都有政策,可以补交

http://www.cdldbz.gov.cn/PD0308280027/WD0810300377.asp

楼上应该找的很辛苦,我去那网址把重要信息粘贴过来了,这样比较方便;分加给他吧。
城镇未参保个体劳动者初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可按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为:1996年至2007年期间对应年度我市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以后为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乘以对应年度的缴费费率所计算出的历年缴费额之和。补缴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