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企业中途停产是否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2:53:11
现在问题是保障部门不认可我婶有10年特殊工种工龄,说工厂中途有停产,实际工龄不满10年.
现在工厂也已经转卖,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找不到了...
只要你婶是铸造翻砂工.从89年进入机械厂一直做2006年.连续未中断在铸造翻砂工岗位.就可以在你婶到50岁时写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这个文件是劳保护1985-6号文件和国发1978-104号文件.还有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为工作依据.男55.女工人50.女干部55岁.特殊工种连续工作年限因工种不同对工作年限也不一样.最少连续年限为8至10年不等.如果你连续特殊工种工龄.少于以上年限将不实于特殊工种这条件.到岁数就快申请办理
企业中途停产不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特殊工种办理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办理流程: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