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丈夫的子女以后能分到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没立遗嘱的前提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23:23
同上。

广东胡律师:

没立遗嘱的话你再婚先生的子女是可以在他父亲百年后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你这一半要他们对你尽了赡养义务就可以分。

如果在没有订立遗嘱的前提下,若你和你的再婚丈夫无论任何一人在百年之后,他的子女是有权分得遗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能分到他爸爸的遗产。。。跟你没关系。。。。。共同财产里面属于你的还是你的,那也不是遗产啊,也不会被当成遗产被分掉

1、你们的共同财产中有一半是你丈夫的,对于属于你丈夫的这部分财产,他的子女是有权利继承的。
2、对于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部分,要看你和你再婚丈夫的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而定,如果形成抚养关系则你再婚丈夫的子女有权利继承属于你的财产,反之则无!

这个要看孩子多大
如果你们结婚后依然对孩子有抚养关系
只要有抚养关系的孩子就对你们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没立遗嘱的话,那么他们有权继承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他父亲那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