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驾驶撞人后还打人,为什么不拘留,验血结果4天还没出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5:10:53
酒后无证驾驶撞人后还打人,为什么不拘留,验血结果4天还没出来
A是一个20多岁身高180cm,体重在160斤以上的壮小伙。
B是58岁,身高不到168cm,体重不到60公斤的老人
A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踏板摩托车,与B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相撞。A正常行驶但车速飞快,把欲过学校门前路口的B的三轮摩托撞了个大于180度的急转弯,老人飞了出去,年轻人也摔倒。年轻人起来后没等说话就骂着把老人推到,嘴里还说“幸亏我三年警校毕业,不然今天就吃大亏了。”并在老人的胸口踹了几脚。老人当时艰难的站起来后,又被酒鬼掐住脖子往后推,头撞到路旁停着的自行车上,头上出来个大口子,流血不止,酒鬼还是打,很多围观的人都拉不开....
老人现在住院,头晕胸闷,头部4cm伤口缝3针,脑震荡引起头经常疼的睡不着,而且坐着就晕,胸软骨受伤,大小便不敢用力,而且经常反应迟钝,腰疼不止。现在酒鬼也装病住院,其实只有表皮擦伤。当时交警抽血家属以为会及时把行凶者拘留,结果4天过去了,还没有结果出来。叫家属等着验完通知。已经确定出警的交警和行凶者认识,而且第二天早晨家属去时,是这个交警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的两管血液。并且老人那管是鲜红色,行凶者那管是黑紫近咖啡色,差别很大。不知道是不是被换了,还有这么多天酒的含量还准吗?这个交警是不是违规?不知道验血的规定是什么。

违规貌似也没违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7和38条之规定,血液检材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但经上一级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所以也只能等检验结果了。要到达醉酒的标准交警才能拘留。至于打人的事情,你真要搞下去,也只能是派出所的警察来解决。

  抽血还是比较准的,只要密封的好,对检验结果还是可信的。

  如果你真不信这个交警,那只能提出让这个交警回避办理这个案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人家有人呗,这样的事你就是往上闹,不行带老人往市政府门口坐着。到时就没人敢包庇了。我们那公安的把人打了不管,结果这个被打总去市政府闹,刚开始不管用,后来带着刀,在市政府门口直接往自己的肚子上捅,结果就是给人就解决公安赔钱。

三轮肯定是黑摩的,经常违章,很令人头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