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里面有没有猫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06:32
我有个亲戚,她有一套房子,是以前拆迁派到的房子,拆迁的房子是私房。现在这套房子有84平方,大概市价值40多万,但是只有居住权,没有房产证。她想用这套房子贷款20W,然后花8W左右把这套房子买下来。但是我那个亲戚已经超过60岁了,不能办贷款,她想用他儿子的身份帮她贷款签字(我那个亲戚有1个儿子,2个女儿,儿子最大,大女儿已被银行列为银行黑名单,小女儿现在怀孕,亲戚说孕妇不能贷款,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然后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说儿子只用还贷款的8W的钱(加利息)的1/2(亲戚结过两次婚,说房子是第2个老公留下来的,大儿子和大女儿是和第一个老公生的,小女儿才是和第二个老公生的,所以房子本来是要给小女儿的,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说法?现在因为亲戚和大女儿欠债,要还钱,就打算贷款,小女儿同意等亲戚死后房子三个人平分,现在还钱不用她出,由大儿子和大女儿平摊还房子的贷款,剩下的贷款由亲戚和大女儿还)。然后说弄个公证,说是大儿子在没有得到小女儿的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自行把房子卖掉;如果亲戚和大女儿不还贷款,大儿子有权可以不用得到小女儿的同意自行卖掉房子(卖多的钱要再分给他们吗?)

P.S. 亲戚平时和儿子不怎么来往,有什么好事从来不会想到儿子。和大女儿关系很好(都喜欢赌博,然后现在都在外面欠债)。刚才说的都是大女儿提出来的。这会不会是她们设下的圈套,有什么猫腻。小女儿和她关系比儿子跟她的关系好,怎么就不去签,要儿子去?
还有儿子没有正式工作,在银行应该就不能贷款了吧?因为不能提供具有偿还能力的证明了啊。大女儿说,让他别管,中介公司可以帮他全部弄好,只要他把身份证拿去、签字。

可能会有猫腻。
法律上和银行贷款规定并没有孕妇不可以贷款一说。
但是,那个亲戚在世期间有权处置自己的房产权。在处理房产之前,可以将属于她丈夫部分的财产分割出来,按法律规定的方法予以分配。
如果,亲戚有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用她自己的财产予以清偿。

不是只是一个乱字

一家人!
在钱的面前 亲情真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