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相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34:03
在07年进的公司,期间与公司签定3年合同,合同上写的提前一个月辞职就要赔1000.第二年出了新法,公司在09年经营不是太好,于是很多同年进的员工辞职了,公司并未收取违约金,但是在今年7月后,公司又提出辞职要赔这个相当不合理的违约金,否则扣押档案,户口等.请问如果我按规程提前一个月辞职的话,这个违约金到底要不要付?(非培训协议违约金)
公司现在又有点开始缺人手,不过仍然有一些和我一样情况的人在辞职,好像也没有付违约金的样子,当然是按劳动法提前一个月提出。

再问最后一问,关于是否需要违约金的问题,我可否带着合同去劳动局询问到结果?

希望能得到更详细的答案,最好是发生过这样的事的过来人。。

公司那总经理,明知道违约金拿不到,偏卡着不开离职证明,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一个IT企业把名声玩这么臭的原因是啥。

1\2008年起就取消违约金了,无论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都已默认违约金取消.(指没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2\你完全可以到劳动局咨询到结果的.

这个当初你签合同的时候就有这个规定吗?如果合同上就是这样规定的,那必须按照这个规定做,提前一个月辞职有充分的时间找你的替代者,所以对公司没有损失,这样你不需要付违约金了,你在认真的看看合同上的规定,到时候你可以直接说你做的都是按照合同上规定做的。这样是没问题的

违约金都是按照你签订的合同上履行的,如果有不能解决的问题,你可以质询劳动局的。

那就无故歇班,总歇班的人按照公司的条条框框会对你采用一定的处罚,严重的话公司会辞掉你的,再抓点领导的小尾巴,敢扣你档案才怪呢。。

劳动法只有规定:1、泄露公司机密。2、培训。
如果没有违反,公司是没有权利要求你赔偿违约金的。

2万

合同上约定“提前一个月辞职就要赔1000”,这明显是无效条款,可以不遵照执行。现在涉及到要交违约金的情形主要是专项培训协议和保密条款。
这样的企业无外乎就是想榨干员工的最后一点油水,让员工走也走不痛快。
你可以拿着合同去劳动局询问,甚至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