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撤诉后多久可以拿到裁定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46:47
关于民事诉讼,因为之前我与被告和解,被告提出要有撤诉证明才能给我赔偿。我打电话给法院书记员,书记员说审判长休假一个月,要一个月后才给我裁定书。但我又急于拿到赔偿。请问有那条法律规定裁定书必须在几天内送达申请人呢?或者我如何向被告有效的证明我已撤诉?

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我国法律对与申请撤诉的法院审查期限没有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和起诉审查的期限一致,即在七日内做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有撤诉证明才能给我赔偿。骗人的话!不要相信他的承诺。

只有他赔偿后你再撤诉的道理!

  按现时的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撤诉后多久就可以拿到裁定书,所以,请自行与法院进行沟通,以了解最新的情况。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