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百度百科里的姓名权词条里的关于姓名变更来源于哪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54:20
词条里这样写的:
“(1)姓名变更。……。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请问这句来源于哪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请问只有这些了吗?那1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到底需不需要经过本人同意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