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派出所不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51:06
我家一带拆迁,但是我家对于拆迁费用不满意,所以没有同意拆迁。
他们先是用把我家的楼梯拆了,现在,又未经协商妥当,私自把我家里的东西全部都搬出。派出所只说是拆迁公司有合法的拆迁手续就不属于非法入侵民宅,只能算拆迁纠纷,你找个律师去起诉拆迁公司要求给予你因此产生的赔偿。

我不想打官司,我没有房产证,但是这是我外婆工作多年,后来单位分的房子,并没有买。但是拆迁公司却只给少许搬迁费,我觉得不合理,请问该怎么办?

没有房产证的话,这个情况我们很难要求到很高的搬迁费,搬迁费本来就不是很多,多的是房产的拆迁费。

我该怎么办..闹了,没用,大家都要上班,没时间,没经验,我外婆又信佛,不肯闹?
派出所就这样处理了吗? 大家一看就晓得是被收买了,我又该怎么办呢?

1、即使你没有房产证,你也属于被拆迁人,理应得到相关的补偿。没有达成补偿协议之前就进行拆迁,当然属于违法拆迁,即使对方具有合法的拆迁手续。
2、你可以查查你本地政府出台的拆迁规定或办法,找一找法律依据。找派出所没用,可打110试试看。真不行,找媒体曝光。再不行,找律师,提起民事损害赔偿。

这种事情要么就闹大 要么就别闹 派出所肯定都有好处的 现在房子就是钱 都是利益挂钩的 你自己考虑清楚 上访 信访都是途径

派出所或已成开发商的同伙,是不会管的;
类似这样的事,再来搬东西时,就按非法入侵对待;
不搞定、不搞大,你们必然吃亏;
就此野蛮拆迁行为,还可以向政府投诉,就不知你们那里政府法如何了?

拆迁公司合理,你还是应该忍了,为你外婆着想。你好好想想是不是呢?派出所不管这方面的事,而且派出所没有被收买。这个问题派出所只能让你去和拆迁公司打官司。或者派出所调解。但调解不了,所以只能走法律程序。这种事现在很多,因为那房子不是你的,你享有的只是居住权,那是单位的房子。单位和拆迁公司达成合同就可以拆迁了,拆迁公司没有必要和你们去协商拆迁费。我不是向着他们说话,只是现在的情况真的是这样。所以我劝你还是接受吧,就当是为你的外婆着想。

上访或者信访,不过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是政府的没有做好工作,俗话说得好,民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这是长期以来遗留下的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