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希望高手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20:33
我外公去世多年,我外婆有4个子女,经过我外婆、舅舅和两个姨妈的一起商议决定将房子留给我妈妈。那时候我一家就去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手续,我外婆遗赠是给我妈妈。过了几年,在08年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费要8000千多,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我外婆和妈妈觉得方正房子是留给我的,要是直接给我妈妈,然后我妈妈再留给我,下次过到我名下又要8000千多,觉得不划算,就想直接过到我名下,但房产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不能办理,最后还是过到我妈妈的名下,我觉得,我妈妈是房产继承人,我外婆也同意呢,为什么不能直接过到我名下,请各位懂的这方面的给于解答小弟万分感谢。。

过到你妈妈那里是因继承而产生的产权,只有继承的权利转成了所有权也就是产权,你妈妈才有权利处分房产,在你妈妈获得产权证之前,房产的所有权都是待定的。你妈妈获得了产权后她可以以赠与或买卖等形式处分她继承来的房产。当然她也可以赠与给你也可以给其他人。你不是继承人,你妈妈才是继承人,所以只能你妈妈继承后获得产权了,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