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意外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11:07
我家乡里有间草屋,已很破烂了,那墙倒了而屋子未塌。假如在下雨一天有个小朋友过来那烂屋子避雨,而屋子也刚好塌下,将孩子压伤甚至压死了。在发生这事故前,村长已告知我们要去弄好这屋子,我们没有去弄。那请问我们有责任吗?算是放任让事故发生还是自然原因导致的事故?请各位法律之师帮帮我

事故发生了,首先要明确这草屋究竟是私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是私人的当然追究房屋所有人的责任,集体所有,则村委会要承担事故责任。

对于你们的行为为是作为承揽人还是无收益的帮工作在这里也是关键。简单的也就是说去修是否收取了利益,如果收了,那么作为承揽人不作为的重大过失必须承担责任。
是无利益的帮工则作为受益人是村集体村委会,则受益人要承担责任。
当然如果是集体所有的草屋村委会的责任无论如何也是存在的。

一般来说连带责任多少还是会有的,关键是房子产权是不是你的,而且村长已经告知房屋的危险所以很定会有责任

这房产权是谁的?是谁的谁负责。维修人员没责任。

当然有责任.是前一种,放任事故发生,明知有危险而不去提前预防.这样会让你民事赔偿的.

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