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52:58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与单位已经签订了长期合同,如果单位一方违约,要终止合同,如何维权,请具体说明,应具有法律效应!

一点找政府,
二点仲裁
三点起诉!!!
不过很麻烦的

合同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终止原因:(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