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税费已收,如何申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26:53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税费已收,如何申报?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一般纳税人增票,交的是现金,不知本月如何申报,记账…………谢谢!!!

1.凭发票联做:
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a+b
贷:主营业务收入 a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
2.凭税单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b
贷:现金 b

国税申报时,在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正常填列,在本期已纳税额栏里填写你已经交纳的税金数b,期末未交税金为0即可。
地税申报时,要报城建税(b*7%)、教育费附加(b*4%)、印花税(各地方不同)。

申报税金时,在填写的申报表上,将应交税金和已交税金都填上,那么补交税金就为零了

顶1楼 1同时结转成本2贷方是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