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家庭 婚姻 生育的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40:39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家庭 婚姻 生育的法律。
我现在21岁,广东人。对象也是21岁,山东人。至今还没有结婚。我20岁怀孕,21岁在山东生了一个小男孩。我们到计生办那里登记了这些情况,也罚完钱了,但还没能安户口。计生办里的人说等我对象够年龄就登记结婚,然后给BB安户口。
但我是这样想的:我的户口不迁过来山东,也想把我对象跟BB的户口迁到广东去。那要怎样办呢?
还有我现在不是还没有结婚吗?但村里的妇女主任要我去查体,说我现在跟他已成事实婚姻,一年查3次。说就算我的户口不在这也要查,就算我以后不在山东也要回山东村里查体。是这样的吗?
如果我一家三口的户口都不在这,是不是就不用来山东村里查体了?
罚款是否双方都要。我在山东罚完,在广东还要罚吗?

广东胡律师:

你按计生委的交了罚款的话,你小孩的户口就能落户,至于你对象得你们结了婚才能办理;

你们村妇女主任的说法是正确的;

你们在山东就由山东的计生委查。

你的问题是未婚生子,罚款是双方的,男方按当地的标准计算罚款额,女方按女方当地的标准计算罚款额。罚款后,BB可到女方(广东)上户口,不须等到结婚后再上户口。如果要结婚,自然要等男方满22岁后。你现在居住在山东就应由山东的计生委查体,但日后你回到广东居住,就不用去山东查了,在居住地查就可以了。

唉,娃娃,人生这步走的不咋地。1妇女主任说的没有错.2户口在哪就在哪查。3你说的这些都是政策,不是法律。也用不着为这些事担心,关键是你们的将来啊。

你才多大啊 就生小孩 难怪中国人口那么多呢 年轻人啊 多学习学习啊

这种情况属于政府行政行为,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