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省人才,准生证怎么办不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36:10
按国家规定:生育证必须在女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
我户口在农村,
爱人户口在河北省石家庄省人才,
结婚证在新华区领的。
06年办理第一胎准生证时,省人才以:户口与档案不在一起为由,拒绝办理准生证。办理条件是:如果现在你拿走户口,就马上给你办理。
但爱人工作的单位 公安局,不接收!,他们互相扯皮!!!无奈在老家花钱找人在村里办了一个,但生育险不能报销!
08年我们孩子意外过世,经过两年痛苦之后我们迎来了生命的第二次希望
想问各位大侠:
1。省人才以户口档案不在一起不给予办理准生证,合法吗?
2。如果省人才继续以此为借口不给我们办理准生证,我们该怎么办?找哪里申诉?
谢谢大家了!!!

一《计生服务证》必须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你太户口在省人才,就应该在省人才所在计生部门办理。
二、省人才以档案和户口不在一起拒绝办理,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要求人才出示计生政策条款——他们当然拿不出,因为没这项规定。
三、建议你找当地计生部门反映情况,如果不行,再向当地纪委投诉或上级计生部门投诉。相信你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