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诽谤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6:01:57
实例:
男子李某和女子王某是恋爱关系,一天晚上李某因事耽误没有回家就住在了王某家,家长们都不在。第二天早晨,王某的大姨看见了李某从家里出来,她大姨然后就去王某妈妈的工司去告诉她,说那两孩子昨晚在你们家住着。还发生了关系。
而事实却没有发生什么。就这件事给李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请问这算是诽谤吗?能立案吗?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这件事情确实造成了很大影响,那么王某的大姨构成诽谤罪。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大姨已经构成了诽谤罪,可以立案!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诽谤人对受害人终止造谣并且澄清事实,或者要求诽谤人给予受害人精神赔偿!

还要看影响有多大,影响不大,通常不能立案,

影响不大,不能立案

当然不算诽谤~

李某T(M)一个男人住在王某家里,两人还是恋爱,却什么事情都没做,还有面上来说~真不是个男人~

就算有影响,也是影响王某,李某你一个男人不管王某如何,只管自已有什么影响,真不是个东西~~

狗一样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