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会计证是不是还能继续使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21:44:03
我的会计证是在2002年辽宁颁发的,现在在北京工作,由于继续再教育的手册丢失了,我的会计证一直没有去审核,请问我的会计证还能继续使用吗?或者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你好。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
5、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注册地之外)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6、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北京的从业资格这个念书是不用年检的,但是继续教育财政局是有登记的,你要你参加了就可以,不过建议你去财政局问问,是不是要换证书啊,因为现在继续教育都是在证书上贴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