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时间被人辱骂,而拿刀把人砍成轻微伤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59:49
我二嫂从今年过年到现在一直骂我,她只在有我们两的时候骂,前几天我受不了就跟她吵起来了,然后拿把刀把她的划成轻微伤,她到派出所去告,请问,我会被拘留吗?罚款的话需要罚多少,还有她现在要求我赔偿她2千块.那我需要怎么做,我需要用什么方法来维护我的法律权益.
调解根本就不可能了,她已经找人了.而且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这我根本就做不出来,她要不骂我骂几个月我根本就不会跟她说一句话.她这种人就是不讲理类型的.你跟她说再多就跟和畜生说是一样的.她老公回来叫她不要告了表面上答应等他老公一走又跑到派出所去了.
拘留我才不怕呢,就是不知道要罚多少钱,而且是不是罚钱的同时还要付他医药费?
只是在手臂上划了4CM的口子手心6CM是她自己划的.没有住院. 她现在连我老公也告上了说我老公也打她的而且还找到了证人.我老公发现到赶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打了.她当时抓着刀被我老公只是让她把刀放下根本就没碰她一下.

拿刀把人砍成轻微伤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会被刑事拘留,但不排除行政拘留(治安处罚);2.构成轻伤害,对方可能以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起诉;3.自诉案与赔钱有关,如果民事部分赔到位了,对方可撤回刑事部分;4.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时医院出具的国家统一的那种发票上面的数额来确定;5.医药费你是肯定要付的,并且还是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一切的费用和住院有关的费用你都的付啊。(但是,要根据国家统一的那种收据啊,没有统一收据的是不认可的,不认可的同时你就不要付钱了)。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你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调解处理,最好调解处理,但是逼上绝路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到法院接受司法调解,不是她想要多少就是多少的问题

现在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找到他,在干他一次,而且告诉他,要是还敢去派出所去告回来还打你, 什么时候打的你不去告了,这事算平息了, 要不没完,反其道而行 或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哦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