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养殖有什么政策支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41:37
我想回老家里搞养殖,知道有好政策。但现在网上又经常出现有,地方政府经常派人把人家的养殖舍不分黑白的拆了。造成很大损失。这方面我又需要注意些什么?

首先,立项目,向当地农业服务中心申请项目扶持和项目援助。
其次,向当地兽医卫生监督所申领兽医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再次,向土地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
手续齐全之后就没有人敢拆你的养殖舍了!
每年国家下来的项目款可不是个小数目哦!

1、报名参加《青年创业促进会》,提交创业计划,审批通过即可获得3—5万创业贷款,及创业导师的帮助。
2、可以到当地畜牧部门咨询,比如养殖用地、养殖补贴等当地对养殖业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

  在农村种植养殖,对于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国家基本免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4〕13号)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国税发〔2004〕13号)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7]87号)
  三、其他地方税优惠政策
  (一)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