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为维护国家利益牺牲了,烈士家属应得的合法权利谁来保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2:58:05
烈士为维护国家利益牺牲了,烈士家属应得的合法权利谁来保证?

我叫刘云芬现年50岁是天津公安四处烈士刘东宁的姐姐。

我的弟弟生前是公安四处华苑产业园区派出所的民警。2004年11月19日在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美宁公寓抓捕持枪持爆罪犯时负伤后仍将罪犯抓获,因抢救不及时牺牲年仅37岁。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

【一】此次行动造成警员牺牲公安四处责任不可推卸.....

【二】违反国家抚恤政策胡乱处理,剥夺烈士家属应有的合法权利。按照国家的抚恤政策规定:烈士家属的范围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自烈士出生之日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7年以上者。

作为家属我们当时提出:1.人怎么没的应对家属有个交代。2.剩余骨灰留下回家安葬(但被公安四处强行处理了)3.我家情况特殊“父病母早亡”,我是家中的长姐承担了照料病中父亲及未成年弟妹的责任(我有具体证据),组织上应予以考虑。 但四处负责与我们接触的处长却以我们刘姓胞姐弟不是直系亲属,与我们无关为由将我们刘姓亲属全部轰走回家听信至今。

我所反映的问题在国家的抚恤政策、法律上都有依据,具体事实也有证据。因此对公安四处这样对待烈士家属、处理烈士后事不服。我反应的问题有理有据。但5年了没人认真听听我们的理由、看看我们的证据,反而两次将我强行拘留关押,并且具体执行中还遭到有关警察的极下流的辱骂殴打,并以劳教相威胁。

弟弟为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付出了无价的生命,可我们烈士家属应得的合法权利谁来保证?

现在庆祝建国60周年缅怀、悼念为国家付出生命的英烈们,公安部也组织了系列悼念活动。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很痛苦、委屈,对四处的做法更不服气。没有理我们不告状,有理我们一定坚持的。因为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妥善的处理烈士后事,尊重烈士家属应有的权利,才是对烈士最好的评价,最真实的缅怀悼念。 天津公安烈士家属刘云芬

找个律师,上法庭,闹的越大越好,有说理的地方的。 他现在是坑你没有能力闹起来,最好报纸,电视,网上都能有舆论,就不怕这些不负责的人不出来说话。记住,你要以合法的方式把这些事情做好,尽量不要给对方留下说法,多和律师交流,制定方法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