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客户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20:37
这种情况我单位之前也经常发生过,一般处理为:
1、在90天之内的,可以去国税局打个《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加上发票复印件一起交给对方就能认证抵扣了。(最好由对方出具遗失证明,不然属于你单位责任,国税局要罚款200元/1份的)。
2、超过90天的,只能贴税金了,但不一定要重开发票贴14.53%税金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少付5%左右作不开票处理的。
3、EMS寄发票的可以根据快件客户联去上网或邮局查询的。
4、最好先打对方电话问清楚对方财务负责人,再直接寄到他本人,一般是不会出错的。
5、设计一份“发票接收回执”,在通过运输公司或本单位的人交给对方时要对方签字盖章。
如果客户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单位应凭销售方出具的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和销售方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到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这个是事你公司真的做的不够好,发票给采购人和生产人员十有八九会没了,一般他们是不负责发票管理的,没职责谁会专心管呢,你公司的发票谁管的?。以后一定要跟财务联系,把发票用EMS寄给对方财务部经理收,寄出之前一定要跟对方财务经理打个电话联系一下。现在采购员都是流动的,是二传手,是跑业务的,不一定是固定的员工。
这样的问题我也碰到过,要加强内部控制1)与客户协商,让财务部人员接收专用发票
2)寄出发票的时候,发一份传真给对方,或用扫描仪扫描后发电子文档,作为我方开票证明,其次这样即使是没收到,对方也可能拿复印件进行认证抵扣
3)EMS应该可以查询在网上查找邮件所在的位置,实在服务不行换其他信誉好的快递公司,保证快速到货,并能网上实时监控
4)发票收到后,要让对方传真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收到
这样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