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5:31:12
我今年工伤,社保局已经赔付,医疗已终结,但没有进行劳动鉴定。后来恢复不理想,告知单位,单位同意治疗。治疗完成后,社保局以“未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后续治疗未向劳动部门申请”为由拒绝赔付。请问:社保局这样的理由成立吗?如果成立,我应该向谁索赔?谢谢!
如果我和单位要承担责任,那单位可否全额赔偿,还是分别承担?谢谢!

社保局的理由是合法的,因为你恢复不理想,虽然单位同意你去治疗,而又没有及时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那肯定是得不到支持的啊.应该说,你本人有责任,单位也有责任.这部分医疗费用应当由你本人及单位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