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理解不清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3:40:50
节假日加班单位不给加班费,请问单位违反了劳动法那一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吗?我从04年至09年的节日加班都拿不到,想辞职,但又有5年就合同在身,合同签有我违约就要培钱给单位。我能走吗?

你好:
  你单位直接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三)。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 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 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 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 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补充:你的表述太简单了,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加班不安排补休且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而未知楼主合同里的违金是什么违约金呢?还有合同是什么签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