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按旧准则的5年提的,今年用新准则核算,固定资产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06:15
固定资产去年已有提折旧,今年按3年提的,该怎么连接这两个账套
那我固定资产是08年12月才买的,要在09年1月才计提折旧,但又跨两个新旧账套,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
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
1.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
2.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
3.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规定
以前年度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改变折旧年限。改变的方法是:(减去以前年度计提折旧后的)净值/(新规定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数)剩余年数。
例如:固定资产100000,残值率5%,折旧年限5年,已提折旧1年,累计折旧19000.
现在要改变为3年折旧,残值率不变。则每年计提折旧额为:
(100000*(1-5%)-19000)/(3-1)=38000

但是,改变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
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贵公司可以据此文件处理。?

已经确认了折旧年限的 固定资产不得调整,只有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按新的折旧年限核算。